我在原始大陆混温饱阿布阿凉全本完结小说_小说推荐完本我在原始大陆混温饱阿布阿凉

叫做《我在原始大陆混温饱》的小说,是一本新鲜出炉的古代言情,作者“小二吃瓜”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阿布阿凉,剧情主要讲述的是:这是一个植物学家莫名穿到原始社会的悲催故事。阿布望着参天大树忍不住感慨,自己不会第一天就凉凉吧……后来一个系统告诉她,只要努力升级成为一方霸主不是问题!阿布:emmm这个系统有中二病?算了算了,既来之则安之,成为霸主大可不必,混个温饱就行咯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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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挑好洞穴,又在族人艳羡的目光中将地穴里的东西一趟趟搬进洞穴中。
这么一番折腾下来,部落内无人不知族中又多了一名异变者,皆十分好奇阿布的能力是什么。
太阳落山之前,今日出去狩猎的队伍和木里也回来了。
狩猎队带回了一整只跳山鹿和羚角犀,收获还算颇丰。
两人扛着的树干中间,跳山鹿四蹄被草绳倒挂着绑的结实。脖颈两处致命伤血红的肉外翻着,股股殷红的血顺着脖颈往下落,头颅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耷拉着,显然是没了生气。早已等候一旁的妇人拿着石盆慌忙接着落下的血滴。
羚角犀类似犀牛,却比犀牛大上不止一倍。
它庞大的身躯倒在地上,脚掌全部被洞穿,留下四个血肉模糊的孔洞。头顶中间竖向生长的三个手臂长的尖角被齐根削掉,平滑的断口处隐有血珠冒出。此时正“嚇嚇”的喘着粗气,血红的眼珠仇恨的盯着围着它欢呼的人类,想要发起攻击却早没了行动的能力。
“这羚角犀不错,够大。”凌石上前拍拍它的肚子,顿时发出类似金属的“铛铛”声。听着这声音凌石满意的点了点头。
羚角犀石灰色的外皮是制作软甲的上好材料,制作好的软甲普通野兽很难咬穿,必要时候还可以保命。
而且剥皮是个技术活,非得从它嘴里伸进利器绞入脑髓令其死亡,再从它脑袋上尖角断口的缝隙处插入极薄的骨刀一点点分离,最后从脚掌空洞处一点点斩断,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完整的羚角犀皮。
再说它头顶被削掉的三根尖角,那可是上好的武器。
谁要是有一根镶了羚角犀尖角的武器,可够让人羡慕的。
猎回的的食物自有人处理。
乘着处理猎物的空挡,凌石将人全部召集到空地上,清了清嗓子,看了眼站在人群中的阿布,开口:
“诸位,上天眷顾!丰原部落又多一名异变者!”洪亮的嗓门让角落处理猎物的几人都频频回头。
今日留在族中的人早就知道了,一点儿没觉得好奇。
今天下午阿布和阿凉一番动作傻子都知道代表的什么。
知道归知道,丝毫不影响他们的羡慕之情。
只有外出狩猎的族人脸上挂着疑惑和惊讶。
其中一名身材矮小的男人问出了口:“族长,是谁啊?”
此人名叫雄虎,是个速度异变者。
他的名字跟他的身材完全成反比,干瘦矮小的身材让与他相熟的族人经常以此打趣他。
“阿布,来,跟大伙儿说说。”凌石哈哈一笑,冲着阿布招手。挂在胸前的兽骨项链随着他动作发出轻微的碰撞声响。
被几十号人齐刷刷盯着,阿布面容镇定,脑子里早已打好腹稿,上前一步:
“大概是吃了云母的原因,我的异变跟大家的都不太一样……应该是感知。简单来说,我能辨别什么能吃,什么不能吃。关于我的能力,相信诸位未来能够深切体会。”这是她目前能想出最通俗易懂的说辞。
听她这话人群顿时炸开了锅。
大家先前最多以为是个熟知的能力,比如力气大跑得快之类的。
现在听她这么一说,未免太玄幻了些!云母还有这种功效?异变变异???
大家目前吃的用的哪样不是前人不断摸索出来的?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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