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:重生之我是白胡子 作者:云百流 角色:白胡子云百流 简介:王超穿越异世界,成为拥有神奇双下巴的壮汉,谁知居然是航海王世界的最强男人白胡子且看他砍瓜切菜,建立正义人士海贼团 评论专区 官路风流:小桥老树写的几本书个人认为以此书为最,最接地气,最真实有趣,最YY适度,也最好看。想看官场小说,又想适度YY的看这本书没错乖~小小的幼苗有趣的人和宠物故事《玄冥传奇》,可以去纵横和起点瞅两眼~ 天下首富...
且看他砍瓜切菜,建立正义人士海贼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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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路风流:小桥老树写的几本书个人认为以此书为最,最接地气,最真实有趣,最YY适度,也最好看。想看官场小说,又想适度YY的看这本书没错乖~ 小小的幼苗有趣的人和宠物故事《玄冥传奇》,可以去纵横和起点瞅两眼~ 天下首富:印象最深的是作者从经济角度下的一个论断:中国传统优势丝、茶、瓷出口全面崩盘(1900年左右)后,能够救中国的就只有TG了。对这我是服气的。 大魔王:当年可是没什么人写直接一路开杀的,放在那个年代已经算是新颖题材了 拿到现在比没法比
《重生之我是白胡子》部分章节免费试读
第3章 告别萨卡斯基
白胡子开始大吐苦水,让两个人知道自己内心想法,希望能得到一些反馈。
为了在萨卡斯基面前强化印象,白胡子详细描述自己的悲惨往事,表示自己加入海贼纯属是迫不得已,成为海贼也是干的黑吃黑的工作,从不抢夺善良人的财富。
加入洛克斯的船队也完全是迫不得已,自己害怕老家被洛克斯迫害,只好假装臣服,实际上巴不得除洛克斯而后快。
接下来开始聊洛克斯的一些背景。
洛克斯·D·吉贝克,北海富足的中产阶级家庭出身,因为接受了新世界的低俗嘻哈音乐影响,沦落为小混混,后来更是去大海追求自己的理想生活。
多弗朗明哥非常讨厌贝拉米这种没受过难,却觉得自己能和大海盗共情的人,很有趣的是,洛克斯某种程度上是和贝拉米相似的,当然,按照时间来说应该反过来。
洛克斯和贝拉米最大的几个区别在于,洛克斯的是天生顽劣加上后天管教无方,逐步走向了无法无天的地步,且依靠自己的惊人天赋名扬大海。
洛克斯成为洛克斯海贼团的船长,开始想要称霸海上,有着成为世界之王的巨大野心。战国认为洛克斯也许是罗杰碰到的第一个且是最强的敌人也说不定,其中既有实力因素,也有势力因素。
实际上洛克斯的个人实力逊色白胡子一丝,但他的威胁性更大。所谓一物降一物,白胡子可以打败洛克斯,面对群敌时会很快陷入下风,而洛克斯打击群敌比白胡子更有优势。
白胡子这几天也和洛克斯聚过餐,但始终没有见到洛克斯露一手,不知道洛克斯到底实力比较他记忆中是否有所进步,只知道金狮子对洛克斯非常臣服,甚至有惧怕的成分。
金狮子早就吃下轻飘飘果实,可以依靠一双鞋子飞天,他的害怕是建立在还在洛克斯旗下赚取的前提,如果他打算逃跑,洛克斯拍马也追不上他,自然也不会有多少忌惮。
如今白胡子要反出洛克斯海贼团,必然要面对洛克斯的怒火,逃跑在他看来也不是问题,如何保全最大利益退出洛克斯海贼团,这才是学问。
而他更多的还是个异世界普通人,不懂残酷斗争,也没什么权谋,寄希望于麦凯特、萨卡斯基能给他一点点建议。
至于出卖情报成为王下七武海,这会使他名声大损,里外不是人,能有好方法还是会选择好方法的。
他久久思考后,又道:“洛克斯欺天反道,却缺乏一改天下局势的实力,和他捆绑在一个势力迟早会大祸临头,我早有想法反出洛克斯海贼团,现在我们三个最为亲密,正好和你们聊聊,怎么退出洛克斯海贼团最好。我目前想和海军合作,当海军的间谍,自然也需要付出诚意,我想出卖一些洛克斯情报就够了。”
麦凯特有点羞涩:“何不逃到陆地去当山贼,听说陆地山贼强者不多,竞争环境很养人,有些山贼连武装色都没有,居然也是过亿悬赏金,我们也不需要太多人,养一堆精兵,到时候的实力不说混个山贼王,至少也是山贼界的翘楚……”
白胡子瞪眼:“你这是馊主意,以我的名头来说,到了陆地反而一群海军兴奋,他们巴不得在陆地把我逮捕呢!”
海军虽然主要在大海作战,但也在陆地行动,还可以和分布在各地的陆军合作,甚至比在海洋中可怕。
海洋更加自由,陆地更容易被捉住,白胡子这种悬赏金不低的海贼除非养老,不然不会考虑回到陆地,自然更希望待在海上。
萨卡斯基倒是随意给了个靠谱建议:“大哥还是老实进行之前的计划,找机会把情报传递给海军。以下有两步棋,在投海军前慢慢进行就行,完成最好,完不成也不要紧。
其一,拉拢夏洛特·玲玲、金狮子、银斧、约翰船长、王直、凯多,他们都是心怀鬼胎,为了掠夺财富才聚集在一起,不过是看在洛克斯有武力、智力才认他为总船长,依旧是为了金钱罢了,现在洛克斯要和八百年称霸世界的世界**做对,那些船长真的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实现洛克斯的梦想吗,显然不会啊!只需大哥去游走一番,把不安的种子投下,那些人肯定也是想要趁机溜走,不会和洛克斯待在一艘破船。
海贼界最不讲义气,很多时候却必须装出义气,至少大哥离开洛克斯不会被他们尽心追杀,甚至以后还能把这些人收为己用。
凯多是鬼族后裔,在伏特加王国参过军,受过专业训练,摸爬滚打更让他实力提升迅速;夏洛特·玲玲真是天才,现在还可以纠正她的劣根。这两人是大哥你要着重关注的对象。
其二,取信洛克斯,以忠肝义胆形象在洛克斯面前展示,使得洛克斯相信大哥,而不信其他人的举报,到时间想溜就更容易了。
至于如何取信洛克斯,无非是献上财宝,大吹马屁。
其三,逃跑事宜,我建议带着金狮子,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带走我们的人和船全逃掉,就如最开始我讲都那样,要拉拢他一段时间,等到了逃跑的时候才能请动他帮忙。”
听萨卡斯基说完,白胡子心中大定,不愧是未来海军元帅,所考虑就比他仔细许多。
麦凯特倒是心中暗暗发誓,以后要多读书涨知识,免得以后像今天这样尴尬。
一夜之后。
萨卡斯基打算再去锻炼,磨砺剑术,早日成为世界第一剑豪,白胡子也不挽留,自己倒是想教萨卡斯基几招,但没有那个能力啊。
虽然白胡子扛着大刀,但不是真正剑士,水平也只是和萨卡斯基五五开,换个锤子他也照样凑合使用。
萨卡斯基刚来时的小船已经废掉,白胡子把船上附带的小帆船借给他,然后挥挥手告别,直接分手了。
告别了萨卡斯基,白胡子心中一种危机感生出,自己居然和这个时候比自己小一二十岁的萨卡斯基一个实力,说出去不只是让人笑话,甚至会被仇家砍成肉酱。
他痛定思考,开始磨练自己武装色的技巧,和麦凯特这个小老弟试试手,随着身体里的战斗记忆被带出,实力快速恢复。
沙包大的拳头包裹武装色,这只是武装色的初阶运用,如果用来攻击带有高温的物体,很快热度就会透过武装色,把人烫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