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文大咖“沈梦漓”大大的完结小说《女友让我主持她与初恋的婚礼》,是很多网友加入书单的一部都市小说,反转不断的剧情,以及主角沈梦漓顾裴斯讨喜的人设是本文成功的关键,详情:追了沈梦漓近四年,她终于答应和我在一起。我是酒吧驻唱歌手,没什么前途可言,自知配不上她,便更加努力赚钱。因她一句缺钱,我便连续唱了几个晚上。唱到声带损伤,严重到说不出话。为了不让她担心,只说是嗓子不舒服。后来,我才知道她所谓的缺钱是要给初恋治病,而他们竟还要举办婚礼。我浑浑噩噩地跑到婚礼现场,沈梦漓皱了皱眉,面不改色道:“刚好婚礼主持人突然有事不来了,就你来主持吧。”...
沈梦漓顾裴斯是《女友让我主持她与初恋的婚礼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这个故事中“沈梦漓”充分发挥想象,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,以下是内容概括:可她却不耐烦地说:“你让我在酒吧弹吉他?顾裴斯,你脑子没病吧?你自己丢人现眼就算了,还要拉上我?还有,你几岁了,过什么生日?行了,别来烦我。”我最想要的时候,她给了我一盆冷水,如今,我不需要了,却听了以前最想听到的回答,不免感到好笑。“不用。我不爱你了,我们没可能了。最后,我已经不唱歌了。”我面无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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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她却不耐烦地说:“你让我在酒吧弹吉他?
顾裴斯,你脑子没病吧?
你自己丢人现眼就算了,还要拉上我?
还有,你几岁了,过什么生日?
行了,别来烦我。”
我最想要的时候,她给了我一盆冷水,如今,我不需要了,却听了以前最想听到的回答,不免感到好笑。
“不用。
我不爱你了,我们没可能了。
最后,我已经不唱歌了。”
我面无表情地回答。
话音落下,沈梦漓顿了顿,迟疑又紧张地问:“你不唱歌了?
为什么?
明明你最爱唱歌了,是不是因为我?
因为我说你的声音像……”我打断道:“一唱歌,想到你就觉得恶心而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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