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言情《杀人犯的无罪辩护》,现已上架,主角是薛毅林娜,作者“恒匀”大大创作的一部优秀著作,无错版精彩剧情描述:根据2085年《刑律》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:任何意识不得蓄意,或有明确意图地实施消灭另一意识。违者将依法受到强制灭失、永久性封存或不少于二十年之长期封存等刑罚。**01:初出茅庐**十二月的第二个周四,对我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。那天,我终于从律师助理毕业......
《杀人犯的无罪辩护》是作者 “恒匀”的倾心著作,薛毅林娜是小说中的主角,内容概括:剩余的二、四、六,由妹妹控制身体。姐妹约法三章:第一,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。第二,尽全力保护身体不受他人,或自己的伤害。第三,不能从事违法之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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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,血缘越近,概率越大。
话说回来,即便有这样或那样的障碍,这项技术还是造就了很多不愿随着身体自然衰老而逝去的“灵魂”。
他们对年轻的大脑垂涎欲滴。
另一方面,几年前一场罕见的传染病毒Hos席卷全球,导致整个人类的生育能力大幅度下降。
据统计,现在每年全球出生人口已不足百万。这个数字,还在以惊人的速度下降。
于是,颇为畸形的“大脑出租”新型经济应运而生,恰到好处地呼应了这个年代的疯狂。
根据法律规定:当一个人年满二十六岁,且无其他影响神智的疾病时,他便具备了出租自己大脑的行为能力。
他可以作为大脑的原生意识,自愿把自己的大脑出租给其他意识,并和所谓的“承租方”,签订一份契约。
林娜和林淑之间,便有这么一份大脑出租契约,租约是五年。
但租金是,零。
估计,姐姐是想用这种方式,给过去的恩怨画上一个句号。五年契约一到,姐妹谁也不欠谁的,各奔东西。
契约第十六条还约定:每周的一、三、五、日,身体归姐姐使用。
剩余的二、四、六,由妹妹控制身体。
姐妹约法三章:
第一,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。
第二,尽全力保护身体不受他人,或自己的伤害。
第三,不能从事违法之事。
就这样,姐妹虽然“住”在一个大脑里,几乎是零距离。
但值得讽刺的是,彼此间的交流,甚至比车祸前还少。
我倒觉得这样也好,免去了尴尬的打招呼环节,互不打扰,双方都轻松。
然而,好景不长。
平静如水的日子,被一个叫左洋的男人打破。
他是妹妹当时新谈的男朋友。
据姐姐说,左洋其实是她的同事,高个儿,名校毕业,不仅家里条件不错,自身能力也强,待人接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