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捡到了失忆的歌王》是作者“付米卡”的代表作,书中内容围绕主角时千路时千展开,其中精彩内容是:我在雪山上捡了个失忆的大帅哥回家。他在我们村疗养的三个月里,该干的不该干的我们全干了。后来他恢复记忆,我才得知他是火遍全球的大歌星。而一无所有的我为了三十万抛弃了他。五年后再见面,是在颁奖典礼上。他红着眼睛问:“那么喜欢钱,......
其实我也好奇。
他究竟会和一个什么样的人结婚。
不过无论如何,都不会像我一样为了三十万就抛弃他吧。
02
颁奖典礼到尾声时,有个上台领奖的老戏骨开起了路时千的玩笑。
“时千,你知道吗?外界都在传言你根本没结婚。”
路时千嘴角挂着礼貌的微笑,回答道:“结婚的事不能开玩笑,我们可是一起发过誓的。”
身边的涂雅琪失落地说:“呜呜呜,竟然是真的!”
我没太大感觉,毕竟我打心底里知道,路时千不会属于我。
他失忆的三个月里,我能短暂拥有他已经是莫大的幸运。
我时常会想,如果他不失忆的话,应该也不会爱上我吧。
我是个卑鄙又幸运的小偷,偷走了路时千人生的三个月。
颁奖典礼结束后,我回打算休息室卸妆。
在走廊上听到了工作人员在犯花痴。
“啊啊啊路时千好帅,要是能要个他的签名就好了。”
“他笑起来好好看啊,我要晕倒了。”
下一秒,我被一股大力拉进了一个空房间。
我慌张地抬起头,发现把我逼到角落的正是工作人员谈论的对象——路时千。
03
“易思楠,几年不见,你都成大明星了啊。”路时千眼里的讽刺意味明显。
“看来三十万还是太少了,你那时候已经知道了我是个大明星,怎么不多敲诈一点?”
他一步一步逼近,我退无可退。
“对不起。”我低下头看着鞋尖,不敢和他对视。
他冷哼了一声,咬牙切齿道:“你要对我说的只有这三个字?”
可除了这三个字,我还能说什么呢?
他突然伸出手捏住我的下巴,迫使我抬起头,我缓缓望进了他深邃的双眼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