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叫做《我曾见过一个人,世人称他为剑神》是“剑非贱”的小说。内容精选:天门关,人族镇妖军死守北方防线,不让寸步山河。作为七十万镇妖军元帅之一的樊离却悬立于天门关之外,冷眼旁观。手中所提人头,正是人族镇妖军另一元帅孙昌盛的首级。樊离已然倒戈妖族。又如何将大局逆转?我不过区区六境,虽有心却余力不足。半膝跪守一大妖之前,以右手断刀撑地借力,堪堪支撑破败身子。鲜血肆意流淌,身......
以现代言情为叙事背景的小说《我曾见过一个人,世人称他为剑神》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,“剑非贱”大大创作,樊离孙昌盛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,梗概:可是如今,我却已分不清,眼前之人究竟是你还是她?亦或者,你们本就是同一个人。世间哪来相似花。正如哲学中所言,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,而我,也终究不能两次遇见相同的你。时间长河贯穿宇宙,亦不能如此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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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太伤我心了,可恶的李,我再也不会理你了,哼。”
我慌乱地解释着,“不,不是的,我是说你不会死。
我会用尽全力保护你,不让你受到一点伤害的。”
“这还差不多,奖励你吃个鸡屁股。
啊你个笨蛋,你还真吃鸡屁股啊,快扔掉,这个鸡腿才是给你的。
我说啊,要是我不在你身边,你还不得被人欺负死。”
可是我却也没被欺负,眼前如你的人也对我很好,见她如见你。
可是如今,我却已分不清,眼前之人究竟是你还是她?
亦或者,你们本就是同一个人。
世间哪来相似花。
正如哲学中所言,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,而我,也终究不能两次遇见相同的你。
时间长河贯穿宇宙,亦不能如此。
我又如何不明白这个道理呐。
不知何时,我喜欢上了喝酒,半醉半醒半梦浮生。
“阿李,你还要沉睡多久呐?
人生百年,总不能一直回望过去,不是吗?”
我已分不清谁在说话,是薛青、还是木婉清,或者,我不愿再分辨是谁在说话。
路从来都在脚下,只是我在踌躇,徘徊不前罢了。
我想留住过去的你,但是我没有本事,如何能让一个人起死回生。
司马彦也没那个通天本事、宇宙的熵永远在增加,又如何坍缩回最初?
我在黑夜下挥刀,一身风异能将刀拉得极快,不见断刀轮廓,只余银白刀光。
刀光月光,皆是青光。
青青的世界。
斩落躲藏暗处的诡异,只是为了心平静些。
心何时归于寂静呐?
或许在死亡的那一刻吧。
走在孤独的长街。
4与木婉清、阿晨相处也有几载了。
我享受着这方世界的平静,慢慢将手中的刀放下了。
正如婉清所说,“人总得和过去道别,前路自有前路的风景。”
可阿晨却已经十八岁了。
十八岁的阿晨被列入了征兵的行列。
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凡者,而非异能者啊,如此轻率将他征入镇妖军的行列?
人族生存在十三个特区之内,而妖族生存于荒野之外,两个种族一直在争夺这个星球的主导权。
世界是弱肉强食的法则。
我看见木婉清眸中的忧虑,她对阿晨说,“我听闻身体残疾者,可被免除于征兵之列。”
而后,整个房屋中都是沉默。
阿晨早已经长大,却仍旧未曾放下手中的木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