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征冰冰是《诀别!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这个故事中“泱泱云祈”充分发挥想象,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,以下是内容概括:高中的白月光。十二年的青春。因为我一句梦话跑遍全城就为给我买一盒草莓。异地雪天跨越四百公里来见我。第二天早晨又赶回去上班的男人。我还是毫不犹豫说了分手。1记不清有多少个这样的晚上,我躺在余征的怀里。一边把玩着他中指上戴的戒指。一边娇嗔又害羞的问他:「阿征,你什么时候娶我呀?」他总是会在我额头上温柔的......
正在连载中的现代言情《诀别!》,深受读者们的喜欢,主要人物有余征冰冰,故事精彩剧情为:“黎冰,你拿下这单,公司给你多少提成?”我低下头,不再跟他对视。“五个。”他不犹豫的立马在我带来的合同上面签了字。“这个单子,我给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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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“那你会变心吗?”
他保证:“永远不会。”
余征向着暴雨雷电发誓,永远对我真心不变,否则就天打雷劈。
我害怕,不让他继续往下说。
无论以后会怎么样,但是起码那一刻。
他是真心的。
但现在,他是第一次在我面前维护别的女生。
余征捏了捏那女孩的脸,朝着她弯唇一笑。
转头看我,表情淡漠。
“黎冰,你拿下这单,公司给你多少提成?”
我低下头,不再跟他对视。
“五个。”
他不犹豫的立马在我带来的合同上面签了字。
“这个单子,我给你。”
“但是后续的工作我不会再跟你见面,我会找其他人跟你对接。”
合同重重的摔在了我的面前。
他们也从我的视线中渐行渐远。
8我带着合同回了公司,也立马向公司递了辞呈。
我五年的努力就这么打了水漂。
可一想到不辞职,未来的几个月可能就要天天见到那对狗男女。
这班。
不上也罢。
半年前,余征每每回到家中都爱提起林荫那个女生。
“冰冰,你知道吗?
我那个刚来的秘书笨死了,连咖啡机都不会弄。”
“让她养我办公室的多肉,她居然给养死了?
多肉都能给她养死,太神奇了。”
“她穿个高跟鞋跟我见客户居然还能频频崴脚。”
“那个小矮子丢死人了哈哈哈哈。”
他提起林荫的时候,满脸都是笑意。
我总是玩手机没注意他脸上的表情。
“人家刚来上班,那你要多照应人家,带人家熟悉环境。”
我真傻啊,竟然把自己的男朋友拱手让人。
滴滴滴…是微信来消息的提示音。
是那个对头公司的总裁许枫:“听说你从你们公司离职了?”
“早就想挖你过来了,要不要考虑一下曦凛?”
我反手关了手机。
不知道他哪听来的消息。
但我连这个城市我都不想待了。
更别说还要跳槽。
在这个随时可能跟余征偶遇的城市。
我可不愿。
离职的事情我跟清清说了,并跟她说我想去北京去我爸妈那里生活。
清清可惜道:“那既然你决定了,我也不再劝你什么了。”
“就是这不是快过年了嘛,大学同学群里有人说聚会。”
“同学聚会?”
清清:“对呀,反正你都要去北京了,就去聚一下嘛,以后的日子就不多见了,我已经替你报名了。”
“可我不想见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