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叫做《朱砂烬南墙,不渡忘川水》是“行藏”的小说。内容精选:勾引摄政王三年,爬床失败九百多次后,我写下了和离书。母妃满眼心疼:“三年前我就说过,沈鹤眠凡胎佛骨,不是你能打动的。”我笑了,笑得眼角泛起泪花:“是我太自负了。”母妃递给我令牌:“离开京城吧,漠北十部遍地都是好男儿。给母妃七日,为你打点好一切。”...
甚至咿呀学语时,第一个玩具,也是他亲手做的。
沈清漪的身上到处都是他的影子,被他娇宠成了京城贵女。
几千个日夜的相伴。
沈鹤眠对她的爱,岂是我这么一个外人能撼动的?
眼眶有些酸,我赶紧闭上眼,压住眼角。
告诉自己:“就这样吧,我累了。还是做回李窈窈吧。”
我找出了压箱底的裙子,嫣红的裙裾上开着大片的金绣并蒂莲。
又挑了一只鸢尾钗,红宝石流苏垂坠在额角,十分惊艳。
看着铜镜里的自己,我轻轻勾唇。
曾经的感觉,又回来了。
婢女红拂站在一旁偷偷地打量我,眼睛红红的。
“郡主,您终于肯打扮了,我早就看那只木簪不顺眼了,这样的妆扮才配得上您。”
我垂下眼。
好不容易压下去的酸涩又翻了上来。
沈鹤眠喜欢做木雕。
红拂说的木簪,正是我从他那里求来的。
他当时在给沈清漪雕生辰礼,我求他用边角料给我做一个簪子。
他耐不住我的纠缠,给我做了个如意簪。
最简单的花纹,却做得很粗糙,连木刺都没有打磨干净。
而给沈清漪的,油润光华,每个细节都雕得那样用心。
他愿意花三个月给沈清漪做木雕,却只愿意用半柱香的时间给我做簪子。
沈清漪把他的木雕放在杂物堆里吃灰。
我却得了宝贝似的日日戴着。
见谁都说,这是我夫君亲手为我做的簪子。
忽然觉得,自己有些可悲。
我拿起桌上的木簪递给红拂:“丢了吧,以后不需要了。”
红拂惊讶了一瞬,而后开心地接过木簪:“对,我们郡主才不要什么破木簪子呢,打发要饭的呢?”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