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亲父弃我十四年,病后求我捐骨髓》是作者“此生长乐”的代表作,书中内容围绕主角招娣周志强展开,其中精彩内容是: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,我爸爸有两个家。爸爸的儿子跟我同年出生。在我七岁那年,爸爸提出了离婚。我爸说如果妈妈不净身出户,他就把我争过去。现在可以到他们家照顾他儿子,长大了还能卖一笔彩礼钱。他洋洋得意的告诉妈妈,她没有工作,肯定争不赢他。为了拿到抚养权,妈妈选择净身出户。十年后,爸爸却又回来了。原来他得了......
《亲父弃我十四年,病后求我捐骨髓》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,招娣周志强是作者“此生长乐”笔下的关键人物,精彩桥段值得一看:妈妈回来时带着一身消毒水味,冰凉的手摸了摸我的额头。她以为我睡了,把还带着体温的钱塞进我书包夹层,小声说:“我们招娣明天就能上学了。”妈妈胳膊上的棉球,洇出一点暗红。我咬着被角哭,不敢出声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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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书,还要好好读书,给你那个爸爸看看,女儿不是没有用的。”
见妈妈哭,我也哭,我一边哭,一边拼命的点头。
第二天早上,我听见妈妈轻手轻脚出了门。
我偷偷跟出去,看见妈妈往县医院的方向走。
下雪天天气很暗,医院后门亮着盏昏黄的灯,几个面黄肌瘦的人蹲在墙根下排队。
穿白大褂的男人叼着烟喊:“O型的先进!”
妈妈赶紧举起胳膊。
我躲在梧桐树后面,看着妈妈蜷在长椅上。
护士把粗针头扎进她胳膊时,妈妈别过脸去,眼睛闭得紧紧的。
暗红的血顺着胶管流进玻璃瓶,一瓶、两瓶......妈妈的脸越来越白,像糊窗户的纸。
“四百毫升,十块钱。”
白大褂数出两张五元票子,“下次别空腹来,上回有个晕过去的。”
妈妈弯腰接过钱时,突然晃了晃。
她扶着墙慢慢蹲下,过了好一会儿才撑着膝盖站起来。
我跑回家钻进被窝假装睡觉。
妈妈回来时带着一身消毒水味,冰凉的手摸了摸我的额头。
她以为我睡了,把还带着体温的钱塞进我书包夹层,小声说:“我们招娣明天就能上学了。”
妈妈胳膊上的棉球,洇出一点暗红。
我咬着被角哭,不敢出声。
5. 校园冷眼开学那天,我穿着妈妈用旧床单改的蓝布褂子,背着缝补过的书包走进教室。
鞋底已经磨得很薄,踩在雪水里发出“咯吱咯吱”的响声。
刚进门,我就听见有人喊:“快看!
要饭的来了!”
教室里哄堂大笑。
我低着头快步走向最后一排的空位,却被人伸脚绊了一下,重重摔在地上。
书包里的课本散落一地,有人故意踩上去,留下黑乎乎的鞋印。
“捡破烂的也配读书?”
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。
我抬头,看见一个穿着崭新灯芯绒外套的男孩——周耀祖,我同父异母的弟弟。
他脖子上挂着明晃晃的纯金长命锁,那是爸爸专门给他打的。
我嗫嚅出声:“弟弟……你是我姐?”
他夸张地瞪大眼睛,“我怎么不记得我家有条这么脏的狗?”
同学们笑得更厉害了。
我的手指死死抠着地面,直到指节发白。
“周耀祖!”
老师敲了敲黑板,“坐好!”
他撇撇嘴,回到自己的座位上。
放学时外面又下起了雪。
周耀祖和他的跟班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