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朱砂烬南墙,不渡忘川水》,是作者大大“行藏”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,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沈鹤眠李窈窈。小说精彩内容概述:勾引摄政王三年,爬床失败九百多次后,我写下了和离书。母妃满眼心疼:“三年前我就说过,沈鹤眠凡胎佛骨,不是你能打动的。”我笑了,笑得眼角泛起泪花:“是我太自负了。”母妃递给我令牌:“离开京城吧,漠北十部遍地都是好男儿。给母妃七日,为你打点好一切。”...
他的声音很轻,却像一声惊雷在我脑中炸开。
我期盼了这么多年的“爱”字,他对着别人的画像,就这么轻飘飘地说出来了。
他宁愿跟一个死物谈爱,也不愿意看一眼身边的妻子。
熄了火的心又淬了冰,我浑身打颤,几乎站立不稳。
沈鹤眠从祠堂出来时,恢复了那个清冷出尘的模样。
身上的青灰色禅衣穿得齐整,只是衣摆处有很明显的褶皱,泄露了方才的激烈。
我按下心口的刺痛,拦住他:“我有事找你。”
他淡漠的目光在我脸上转了转,说道:“别再乱学淫技,你是郡主,不是妓子。”
他以为我又是来勾引他的。
我苦笑:“这次是真的有事与你说。”
我伸手去掏怀里的和离书,沈鹤眠神色微沉:
“这里不是你宽衣解带的地方。”
不等我解释,他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我捧着和离书,静静地站在庭院中。
他清绝的背影消失在我眼前。
恍惚记起,每一次,沈鹤眠留给我的,都是背影。
看着和离书上恩义两绝的话,想到七日之后,便可以离开这里去到漠北,竟然有一丝轻松。
我将和离书压在枕头下面,决定去赴长公主的宴会。
成婚三年来,李嫣每次举办宴会都要邀请我,我却都回绝了。
只一门心思守在府里,研究沈鹤眠的喜好,琢磨他爱吃的东西,逼自己做女红,学着掌家。
知他不喜华丽,我便在最喜欢打扮的年纪,妆面寡淡,素衣素发。
把曾经那个张扬鲜活的李窈窈,棱角一点点磨平。
以为这样,就能让他多看我一眼。
可是直到今日才发现,从一开始我就错了。
我再怎么努力,也变不成沈清漪。
沈清漪是他一手带大的。
书画是他教的,诗文是他教的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