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爆新书《可偏偏我最争气》逻辑发展顺畅,作者是“小花猫爱吃肉”,主角性格讨喜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我抢了孙芳招工回城的初审名额,转天和她一起光屁股长大的范学文就给我送来了定情信物。他梳着六七十年代最流行的大背头,发油抹的像被牛犊舔过一样,问我:“想不想和我一起训练,去边疆当兵?”肯定想啊。我立刻接过金光闪闪的钢笔,踮着脚亲上了他婴儿肥的脸蛋。后来我整天整天的跟在范学文后面玩,错过了招工的后续审核......
看过很多现代言情,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《可偏偏我最争气》,这是“小花猫爱吃肉”写的,人物孙芳范学文身上充满魅力,叫人喜欢,小说精彩内容概括:2虽然我长的很普通,但是老天有眼,给了我聪明的脑袋。上夜校的时候,我就知道我和别人不一样,看过的书基本过目不忘。听过的知识,马上就能融会贯通的掌握。但是不管我再怎么努力,还是被送来下乡插队了...
阅读最新章节
没见过比她还傻的,怪不得叫招娣!”
又是一顿奚落和嘲笑。
我在拐角处听得清清楚楚,但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,毫不在意。
像范学文这样的时髦小伙,我假装配合他,错过几个招工名额而已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只要哄他开心,心甘情愿继续和我玩,这点代价算什么?
在他们不知道的地方,范学文可是拿着一大堆粮票、布票的回报我呢。
范学文细皮嫩肉的干部子弟,在近距离接触时那微醺的模样,好几层的双眼皮大眼睛,白白净净的脸颊,红嘟嘟的嘴巴......撩的人心痒痒。
正当我回味和范学文的缠绵细节时,就被刺耳的嘲讽声拉了回来。
“芳芳,要是王招娣知道这一切都是你出的主意,估计得恨死你了!”
孙芳跺了跺脚,瞪了一眼说话的人。
“哪壶不开提哪壶!
就你长嘴了!”
但是他们猜错了。
我不光不恨孙芳,反而很感谢她。
谢谢她给我机会,把范学文这个干部子弟送到我面前。
不然,以我家三代贫农的背景,加上长相平平的脸,范学文的眼里根本都看不见我。
我也没有机会接触干部家庭的子弟,了解他们的生活和习惯。
尤其范学文还是这批干部子弟中最好看的、最时髦的。
对我而言,就是麻雀变凤凰,攀上了高枝。
2虽然我长的很普通,但是老天有眼,给了我聪明的脑袋。
上夜校的时候,我就知道我和别人不一样,看过的书基本过目不忘。
听过的知识,马上就能融会贯通的掌握。
但是不管我再怎么努力,还是被送来下乡插队了。
但我从不放弃自己,一直坚持学习。
怕别人发现,就半夜偷着学。
在那个年代,像我这样的人要夹着尾巴活。
所以我努力让自己看着和大家一样普通。
风向变好,逐渐开始有各种各样的招工返城上班的机会,我也只是刚刚达标,不会太出挑,就在返城名单上排着。
只是这次不一样,我的条件比孙芳好一点,排在了她前面。
一共招5个人,我排第5,她排第6。
这次招工考试前,我看到范学文和孙芳俩人在小树林那边抱在一起,没羞没臊的亲热。
一个干部子弟,一个高官独女,多么般配的金童玉女啊,但在我眼里却是那么的刺眼,惹人眼红。
当天我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