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卿卿如月,辞晚尔尔》,是作者大大“佚名”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,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顾朝盛姝锦。小说精彩内容概述:顾朝是我侯府的童养夫。捡回他那天,他连吃了十几个馒头,跪在父亲面前磕头:“从今往后,侯爷就是我的再生父母。”父亲见他伶俐,收他为义子,倾尽心血教养他。将他养成了文武双全的侯门贵公子。父亲的临终遗愿是,顾朝能入赘侯府,做我和娘的依靠。...
他去上书塾,我怕下人不尽心,亲手给他做护膝,十个指头都扎满了血窟窿。
他入朝为官,半夜伏案批公文,我便为他研磨添炭。
不管他从衙署回家有多晚,都守着一盏烛火等他,未有一日间断。
......
就算是一块冰,用心捂了十四年,也该化了吧?
却没想到,只换来他一句“不相干”。
短短几个字,咀嚼起来,让人舌尖苦,喉头也苦。
顾朝抱着盛姝锦离开,留下一句:“从今日起,姝锦住同晖院。”
同晖院是顾朝的住处,连我都不能轻易踏足。
如今却让盛姝锦直接住了进去。
他对心爱的姑娘,还真是大方。
我按下心口的悸痛。
在顾朝看不见的地方,盛姝锦探出头,对我比口型:“我,赢,了。”
她的脸上没有了方才的柔弱,只剩下得意。
第3章
那日之后我大病了一场。
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是侍女兰云。
从她口中我得知,顾朝在我病的时候,一次都没来过。
他忙着照看盛姝锦。
失望吗?有一点。
与顾朝相伴这么多年,我早已把爱他刻入骨髓,但他心中最要紧的人却不是我。
既然如此,就尽早了断吧。
我写了拜帖,让兰云送到宫里去。
是时候去求太后,赐婚我跟兖王了。
父亲从前在战场上救过先帝,太后允诺过会满足侯府一个恩典。
倘若我求太后赐婚我与顾朝,她会同意。
可比起留住一个心在别人身上的男人,我宁愿嫁给一个傻子。
兰云刚走,盛姝锦来了。
她面色红润,身形丰腴了一圈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