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具实力派作家“微微的薇”又一新作《一路狂干,我登顶大明宝座》,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,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余令狗爷,小说简介:乱世烽火起,天下皆反王!在这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混沌年代,想要活命?那就得比谁都狠,比谁都狂!他一睁眼,直接穿越到了这造反如潮的疯狂世界。那就别怪咱不客气了,高迎祥?张献忠?李自成?统统都得靠边站!一路砍瓜切菜,干翻各路反王,最后连八旗子弟也得瑟瑟发抖。看咱如何在这乱世中杀出一条血路,登顶巅峰,对着那些曾经嚣张的奴儿们大喊:“你们的皇帝,回来了!”...
个子矮的想着这世道怎么这么难,个子高的想着快些长大,回去给父亲报仇。
家里多了两口人,突然就热闹了起来。
余令也在这个时候“失宠了”,厨娘现在有了新的倾诉对象。
接下来的日子余员外就真的忙了起来。
大清早出门,天黑透了才回来,连洗漱都懒得洗,倒头就睡。
每当这个时候,余令就会进正房。
亲自帮余员外洗脸,洗脚,给他盖好被子后才吹灯悄声的离开。
天亮的时候,余员外望着那一颗都不少的一袋子碎银嘴角露出了满意的微笑。
他越发觉得满意。
他不是在试探余令。
而是他打小就听说过一句话,“从小偷针,长大偷金”。
他知道余令的过往,他怕余令会改不掉这个习惯。
只要余令伸手拿了钱,他就会把余令吊起来打,直到他改变这个习惯。
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。
余令的日子突然变得有规律了起来。
早晨跟着王秀才读书识字,完成先生安排的课业后余令就会去铺子里。
“直接落笔后是笔尖在上,要用笔腹使毛笔挫着写,这叫侧锋行笔。
如果你一上来就这么写,那么你写的字就会长毛。”
余令点了点头。
他终于知道自己的毛笔字长刺的原因了。
“所以,你要记着,要用中锋行笔,落笔后笔尖不动,手腕向前,向上,笔锋就会顶起,然后换面,再下压!”
王秀才望着余令落笔满意的点了点头,继续道:
“观察你的笔,当你发现每一个笔毫和行笔方向一致的时候就可以写了!”
见余令真的领悟了,王秀才看向余令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块美玉。
得英才而育之,实乃人间乐事也。
“逆锋行笔,藏而不露,中锋用笔,不偏不倚。
记住这十六个字,什么时候彻底明白了,你的字就算登堂入室了!”
“知道了先生!”
望着秀才离开,余令头一次觉得这人挺可爱的。"